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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09-10 16:35
新万博体育(1)负责本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划、战略、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本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委托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本市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北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6)负责本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本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0)负责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本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实施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13)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组织对本市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15)负责本市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行政编制765人,实有人数720人;事业编制1164人,实有人数975人。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8393.55万元,比上年134578.78万元增加13814.77万元,增长10.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122.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6.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608.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1%;经营收入48862.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2.9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800.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4%。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5905.46万元,比上年134892.05万元增加11013.41万元,增长8.16%,其中:基本支出64417.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15%;项目支出39198.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42288.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9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373.38万元,比上年90709.18万元增加7664.2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正常增人增资、事业单位落实统一的工资政策、事业单位改革新划入单位导致的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91.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61.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89%;教育支出153.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科学技术支出7933.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0.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1%;卫生健康支出3558.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5%;城乡社区支出11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77961.2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75716.67万元,增加2244.62万元,增长2.96%。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77961.2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75716.67万元,增加2244.62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导致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53.4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383.09万元,减少229.61万元,下降59.9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153.4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383.09万元,减少229.61万元,下降59.94%。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取消,部分培训采取线上、视频方式进行,压减了培训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7933.6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7881.18万元,增加52.46万元,增长0.67%,其中:
“应用研究”(款)2022年度决算7933.6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2.46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职工常规晋级晋档,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决算6840.8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6601.48万元,增加239.41万元,增长3.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决算6694.7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6451.48万元,增加243.3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
“抚恤”(款)2022年决算146.1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150万元,减少3.89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用于支付死亡抚恤金,基本与年初预算无差异。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决算3558.4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3106.61万元,增加451.88万元,增长14.5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决算3558.4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3106.61万元,增加451.88万元,增
长14.55%,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14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44万元,增长572%。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2年度决算114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44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增加北京市平台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建设。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3699.6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新万博体育、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2.47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60.93万元减少188.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53万元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全面取消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任务。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26万元减少2.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到疫情影响,外省市来京调研减少。二是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度公务用于外省市场监管局对口业务交流调研等方面。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1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72.3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05.66万元减少-33.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72.3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05.66万元减少33.27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活动出行,同时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压缩公车运维支出。。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8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5.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4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24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0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2元。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889.17万元,比上年增加225.25万元,增长6.15%,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的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7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8.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0.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79.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8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2.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1%。
2022年度车辆188台,3966.3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48台(套)。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时间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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