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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08-05 05:52
新万博体育关于公开选聘灌云县伊山镇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康复购买服务机构的询价采购公告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灌云县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对公开选聘灌云县伊山镇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康复购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公开选聘灌云县伊山镇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康复购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1、“十三五”期间,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将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总体规划和省市县的要求,以推动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制度为核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托养格局,并结合我县特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经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灌云县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对灌云县伊山镇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康复购买服务机构进行服务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
3、工作内容: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任务和项目实施单位的申请,对灌云县伊山镇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康复购买服务机构采购,并提交验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4、服务对象:
(2)年龄在16-59周岁,具有灌云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含多重残疾人);
(3)生活明显不能自理,享受护理补贴,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两倍低保标准。
(1)基础性服务。为符合居家托养康复服务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险并建立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残疾人信息、服务协议、服务记录等资料。
(2)选择性服务。重度残疾人根据自身需求在《灌云县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包》范围内自选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洁服务、洗涤服务、配送餐服务、助浴服务、助行服务、理发、个人护理、助医服务、代办服务、个性化服务等。
6、服务期:服务周期以年度计算。县残联与居家托养康复服务机构签订为期一年的合作协议。
7、服务要求:居家托养康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向服务对象提供“四心服务”:即工作要有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
8、服务标准与规范:居家托养服务的内容范围包括: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服务。购买服务要按照《连云港市残联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连云港市残联人居家托养康复购买承接主体条件及基础服务包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明确购买服务的对象、标准、目录、购买方式、数量和质量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定承接托养服务的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按规定开展履约管理及绩效评价。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力量(至少含康复师2名、社会工作者2名、心理咨询师2名或以上)。
9.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因验收评估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记录书面声明;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新万博体育。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九、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文”服务类标准计取;及评委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1、根据已收到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开展工作,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完成工作。
4.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我单位承诺贵单位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愿意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审查、监督、如有不符,愿接受任何处罚。
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因验收评估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记录书面声明
我单位承诺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因验收评估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记录,愿意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审查、监督、如有不符,愿接受任何处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具有或聘有康复师2名、社会工作者2名、心理咨询师2名或以上,提供康复师、社会工作心理咨询师证书原件;
7、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作,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原件);
8、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因验收评估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记录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里(原件备查),原件资料提供不全或者复印件未盖章装订在标书中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均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4、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5、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无条件退还。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一)投标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接收。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再接收。
根据《连云港市残联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连云港市残联人居家托养康复购买承接主体条件及基础服务包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灌云县残联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十三五”期间,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将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总体规划和省市县的要求,以推动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制度为核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新万博体育、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托养格局,并结合我县特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2.年龄在16-59周岁,具有灌云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含多重残疾人);
3.生活明显不能自理,享受护理补贴,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两倍低保标准。
1、基础性服务。为符合居家托养康复服务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险并建立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残疾人信息、服务协议、服务记录等资料。
2、选择性服务。重度残疾人根据自身需求在《灌云县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包》范围内自选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洁服务、洗涤服务、配送餐服务、助浴服务、助行服务、理发、个人护理、助医服务、代办服务、个性化服务等。
(四)服务方式。由县残联按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定承接主体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应具有资质并能够为残疾人居家托养提供优良服务的公益性机构或专业性公司。
(五)服务要求。居家托养康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向服务对象提供“四心服务”:即工作要有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
(六)服务经费。县残联与居家托养康复服务机构签订为期一年的合作协议,分期向服务机构拨付经费,费用包括服务人员工资、服务机构管理及办公经费、服务对象保险。服务开始前拨付经费的30%作为办公和管理经费,用于招聘人员、购置物资和购买保险等;服务项目实施3个月后根据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给予县拨经费的20%;6个月后再拨付30%;服务项目结束后,按《灌云县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考核验收并按实际服务标准结算经费。所有服务经费由县残联全额拨付。
居家托养服务的内容范围包括: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服务。购买服务要按照《连云港市残联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连云港市残联人居家托养康复购买承接主体条件及基础服务包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明确购买服务的对象、标准、目录、购买方式、数量和质量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定承接托养服务的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按规定开展履约管理及绩效评价。
3.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力量(至少含康复师2名、社会工作者2名、心理咨询师2名。
(一)灌云县残联。采用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开展好工作,确定伊山镇为首批试点乡镇。于8月31日前制定下发《灌云县重度残联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诠释工作;组织采购购买服务的机构(民办机构)。9月30日前完成试点乡镇入户服务,12月31日完成试点乡镇托养服务任务的目标。
1. 9月30日前做好项目宣传、对象遴选,组织符合条件的托养服务对象填写审批表,并收集佐证材料;严格审批程序,对筛查通过的托养服务对象要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以上。
2.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重度居家托养康复服务残疾人明细,组织居家托养康复家庭签订服务协议或知情同意书。
(三)工作职责。伊山镇残联和责任机构对项目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试点乡镇伊山镇务必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工作任务,2019年度在全县全面推行。
(一)县残联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财务制度,认真监督,按时完成托养康复资助资金的发放任务,做好各种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完成年度数据录入工作,按要求完成录入任务,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县残联将定期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资格申请审批、资金使用、服务过程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扶持政策、弄虚作假、违反专款专用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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